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及《深圳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深大〔2017〕289 号)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拟同意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考)李懋东等213名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并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完成相应学籍变更。
为保障学生权益,确保转专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上述转专业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9日。
公示期间,如学生对转专业结果有异议,或发现转专业信息与本人申请内容不符,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学籍室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人:李老师
受理地址: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A908学籍室
联系电话:82113004
附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考)学生拟转专业名单
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