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与校家社协同育人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2026-08-05 16:47点击数: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重要部署,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扎实推进立德树人工作,完善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提升职业院校管理干部、德育骨干心理健康教育与协同育人实操能力,经研究,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决定组织开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与校家社协同育人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

承办单位:深圳大学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坚持“问题导向、身心兼顾、实战落地”理念,构建“识别干预—联动沟通—预防落地”闭环课程体系,围绕学生身心健康培育、校家社医协同育人开展教学,综合运用专家讲座、现场观摩、情景模拟、分组实操等多元教学形式,健全全方位心理协同育人机制。

课程分三日递进授课,开设躯体化识别、运动与正念身心实操专题,通过角色扮演、仿真模拟强化实操训练,参训学员可形成危机干预操作手册等实操成果,返校直接落地运用。

三、培训对象

职业院校校级领导,学生处、教务处、宣传部代表,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学工办主任,体育教师,辅导员及班主任代表

四、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

第1期:2026年9月21日(周一)—9月24日(周四),9月21日(周一)全天报到,9月24日(周四)晚上离会。

第2期:2026年10月22日(周四)—10月25日(周日),10月22日(周四)全天报到,10月25日(周日)晚上离会。

第3期:2026年11月12日(周四)—11月15日(周日),11月12日(周四)全天报到,11月15日(周日)晚上离会。

培训地点:深圳大学(罗湖教学区,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08号)

备 注:每期培训4天,计24学时。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共计2560元/人(含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证书费、食宿费等),食宿统一安排,交通费用自理。如本地学员不住宿,培训费为2140元/人。培训费用由参训学员或参训单位支付,由主办单位开具“培训费”发票,收款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学清路支行

账 号:20000004902800016134553

联 行 号:313100000984

支付宝或者微信扫一扫二维码支付,支付后请备注姓名+班期班名+承办单位,如:“姓名+第 期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与校家社协同育人专题培训班+深圳大学”。

(培训费收款二维码)

六、其他事宜

1.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统一颁发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培训证书。

2.除业务培训外,不安排其他参观等无关活动。

3.参加培训活动的企业不得向参加培训的人员售卖产品获取收益。

4.请参训单位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并于2026年9月17日前将《报名回执表》发送邮件至报名邮箱Szugjzj@szu.edu.cn。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均以“姓名+第 期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与校家社协同育人专题培训班”命名。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深圳大学

周老师:0755-82113013 夏老师:0755-82113060

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

吴老师:010-58556709 汪老师:010-58556701

八、报到注意事项

报到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15号鹏威酒店

培训地址: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08号),鹏威酒店步行5分钟即可到学院。

交通路线:搭乘地铁1、2号线至“大剧院站”D出口,步行840米抵达鹏威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