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拟对林江等43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2024-09-29 14:43点击数:

我校林江等43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因个人原因主动申请退学。根据《深圳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深大〔2017〕174号)和《深圳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深大〔2017〕289号)及广东省教育厅高教处相关工作要求,我院拟对林江等43位学生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29日至10月8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继续教育学院学籍室提出书面申诉,逾期将不再受理。

受理人:冉老师

受理地址: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A902学籍室

联系电话:82113004

附件:退学公示名单

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