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胡志鹏等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2024-05-17 10:35点击数:

我校胡志鹏等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未按期注册或休学期满未按时复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深圳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深大〔2017289号)文件要求,为维护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制度的严肃性,保证在校生数据的准确性,我校拟对胡志鹏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作退学处理,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516日至52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学籍室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人:冉老师

受理地址: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A902学籍室

联系电话:82113042

 

附件:拟退学名单

 

 

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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