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借书押金的通知

发布:2015-09-16 10:02点击数:

 

  

        按上级部门要求,图书馆对校外读者、非全日制学生及计划外师生将取消借书押金,以往所收押金必须在2015923日前予以清退。逾期不办理押金退还手续的,押金将上交国库。

请上述类型的读者在2015923日前,携带押金单和身份证件,由本人或代办人(代办人须出示身份证件)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办理手续:先到深圳大学图书馆办证室(北馆2楼)办理签退手续(须还清所借图书);再到深圳大学计划财务部报账大厅(办公楼A101)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办理日期:915-18日, 921-23

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请予以配合,谢谢。 

 

附件:名单      

 

深圳大学图书馆

2015.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