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2016级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
广东省学位委员会最新下发的《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学位【2016】3号)规定,“成人本科毕业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应在取得毕业证书同期申请和授予学位,特殊情况下,申请和授予学位的时间一般不得晚于毕业证书签发时间6个月”。《深圳大学学位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学位评定会议召开时间为每年的6月和12月,学位申请时间相应为每年4月至5月、10月至11月。根据上述规定,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必须在毕业证书签发时间前取得广东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方可申请学士学位。
请同学们互相告知,安排好学习时间和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时间,争取在毕业前通过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以取得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特此通知。
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