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各教学点: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6号)、《广东省2015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粤招【2015】18号)、广东省教育厅做好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前置学历资格清查的要求以及《深圳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我校对专升本学生前置学历做了全面清查,吴芳等244名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无法提供前置学历有效证明材料。经研究,决定拟取消该批学生学籍,学生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17年5月22—3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诉,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 前置学历清查学生名单
联系人: 姚老师
电 话: 82113042
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