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成人高等教育学生:
为配合税务部门精准实施“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个税改革政策,我院已于2019年1月22日至1月31日开展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因部分学生未按时核录,现系统重新开放,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6日。请未核准或补录信息的在校、在籍学生,按要求核准和补录信息并签名确认,如因未核准或补录信息有误,导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不成功,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成人高等教育全体在校、在籍学生
二、核准内容
学生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三、补录内容
(一)学生本人“是否在职”。
其中非在职学生,按照自愿原则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包含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若非在职学生其父母或监护人需申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则必须补录相关信息。
(二)若学生身份证件不属于二代居民身份证,须补选身份证件类型。
四、核准和补录时间
2019年2月27日至3月6日
五、核准和补录流程
请按以下流程及系统提示完成核准和补录并签名确认。
注意事项:
1. 毕业生(含2019年第一批毕业生)不属于本次信息核准和补录对象。
2. 如有疑问,请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00联系学籍室:82113004、82113042。
附件:《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
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