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王利明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未按期注册或休学期满未按时复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深圳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深大〔2017〕289号)文件要求,为维护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制度的严肃性,保证在校生数据的准确性,我校拟对王利明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作退学处理,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2年4月22日至4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学籍室反映,逾期将不再受理。
受理人:冉老师
受理地址: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A902学籍室
联系电话:82113042
附件:拟退学名单
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