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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社会培训机构冒用深圳大学名义进行自考招生的警示

在我校办学过程中,发现有些未与深圳大学签订合作关系的社会机构冒用深圳大学名义在网络上虚假宣传,进行违规招生。此类行为严重损害了我校的办学声誉和广大考生的利益。对这种侵权行为我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对此特提醒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网络信息的真假并通过正规渠道咨询报考信息,防止上当受骗。

我校官方网站和咨询电话如下:

深圳大学官网:http://www.szu.edu.cn/szu.asp

继续教育学院官网:https://cce.szu.edu.cn/

咨询电话:0755-8211308982113219

 

深圳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7.03.31        

发布:2017-04-01 17:59 更新: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