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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崔磊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崔磊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未按期注册或休学期满未按时复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深圳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深大〔2017289号)文件要求,为维护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制度的严肃性,保证在校生数据的准确性,我校拟对崔磊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作退学处理,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11122日至12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继续教育学院学籍室提出书面申诉,逾期将不再受理。

受理人:冉老师

受理地址: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A902学籍室

联系电话:82113042


   附件:拟退学名单

 

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1122

 

发布:2021-11-22 14:15 更新: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