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教学点及专升本全体同学: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学位【2016】3号)最新规定,成人本科毕业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应在取得毕业证书同期申请和授予学位,特殊情况下,申请和授予学位的时间一般不得晚于毕业证书签发时间6个月。该《通知》中学位申请时间比《深圳大学学位条例实施办法》(2011年修订)中规定申请学位期限“符合申请条件之日起至本科毕业证书注明的毕业日期之后一年内”提前了6个月。这将对毕业生申请学位的有效时限产生直接影响。
请各学院、各教学点周知,通知到每一个相关学生;学生之间可在课堂、QQ群、微信群中相互转告。望各位按粤学位【2016】3号通知精神,提前做好成人学士学位申请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广东省学位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工作的通知》
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