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关于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公告

发布:2021-11-19 16:38点击数:

各有关考生:

根据《深圳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文件精神,选择我校为主考学校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同时满足以下情况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坚持学术诚信;

2)通过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政治理论课学习,能掌握马列主义的基本理论,并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认识问题;

3)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符合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毕业条件;

4)学生在读期间满足以下情况之一的:

在读期间参加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在读期间参加深圳大学组织或认定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2022年起);

在读期间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2022年起);

(5)在规定的申请学位的期限内申请(即本科毕业证书签发日期之后6个月内)。

  特此公告。

 

 

                 深圳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1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