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拟对庄树洁等49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2023-09-26 09:33点击数:

我校庄树洁等49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因个人原因主动申请退学。根据《深圳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深大〔2017174号)和《深圳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深大〔2017289号)及广东省教育厅高教处相关工作要求,我院拟对庄树洁等49位学生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925日至106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继续教育学院学籍室提出书面申诉,逾期将不再受理。

受理人:冉老师

受理地址: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A902学籍室

联系电话:82113042

 

附件: 退学公示名单

 

 

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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